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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思考题

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有哪些?如何进行消防设施到场检查? 
中建教育温馨提示: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中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应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消防设施到场检查   
施工单位采购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及材料等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包括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查。
(一)合法性检查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防产品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生产,并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重点查验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规定的相关合法性文件,以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市场准入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市场准入文件:
1)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强制认证证书。
2)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技术鉴定证书。
3)目前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新产品类的消防产品,查验其经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4)非消防产品类的管材管件、电缆电线及其他设备、材料查验其法定质量保证文件。
2.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1)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他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报告。
2)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管材管件、电缆电线及其他设备、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出厂合格证。
(二)一致性检查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是防止使用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施工、降低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的有效手段。消防产品到场后,根据消防设计文件、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查验到场消防产品的铭牌标志、产品关键组件和材料、产品特性等一致性程度。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下列步骤及要求实施:
1)逐一登记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名称、批次、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地,与其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无误。
2)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规格型号、组件配置及其数量、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地址与产地,以及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经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3)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规格型号,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三)产品质量检查   
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等产品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系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件、管材的外观(尺寸)、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
3)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系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4)防排烟设施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查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
中建教育
2.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前、调试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中建教育温馨提示: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调试是消防设施由设计成果转化为实物成果,实现火灾报警、扑救与控制初期火灾、防排烟、疏散引导等功能的关键环节,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效能的发挥程度。
(一)施工安装依据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以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为依据;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报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安装。
消防供电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文件,除需要具备前述消防设施设计文件外,还需具备系统布线图和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关系等技术文件。
(二)施工安装要求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现场要配齐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核查等检查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三)调试要求
各类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单机设备、组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等内容。消防设施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2)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3)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消防设施调试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调试前,调试单位按照各消防设施的调试需求,编制相应的调试方案,确定调试程序,并按照程序开展调试工作;调试结束后,调试单位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调试报告。
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后,填写施工过程调试合格记录,并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3.如何组织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求有哪些?
中建教育温馨提示: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和质量验收判定三个环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1.资料检查
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下列竣工验收资料,供参验单位进行资料检查: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人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以及灭火系统阀门、其他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设备用房设置等检查、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具体包括: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的合理性。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外观质量。
3)通过专业仪器设备现场测量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
4)测试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
5)检查、测试其他涉及消防设施规定要求的项目。
各项检查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返修或者更换后,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有哪些?
中建教育温馨提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要求
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立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5.消防控制室需要配置哪些监控设备?这些设备配置能够实现哪些监控功能?
中建教育
中建教育温馨提示:消防控制室的设备配置
为确保消防控制室实现接收火灾报警、处置火灾信息、指挥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目标,消防控制室配备的监控设备要能够准确、规范地实施消防监控与管理等各项功能。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
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问,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6.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有哪些?火灾发生后如何实施应急处置?
中建教育温馨提示: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数量的、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1)实行每日 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的相关规定。
3)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4)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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