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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全国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文件

全国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文件)
全国人事考试办公室  
 
中建教育〔2014〕16号

关于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建设局)、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2014〕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7日举行。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相关介绍可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各省负责省内企业考生报考)。
二、今年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及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21 日至25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见各地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6月24 日至26日三天,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 建设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到省住建厅政务办理中心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专业考试考生需要)及反映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附件2)。历年已参加过相同科目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须提供 “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年度参加该项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各市建委(建设局)、 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收下“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请各市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材料上报到全国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7日至11日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3日至5日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今年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费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参加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浙价费〔2013〕255号文件的规定收取,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0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240元。
注册电气、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浙价费〔2013〕255号文件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0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40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浙价费〔2013〕255号文件收取, 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1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40元。
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浙价费〔2013〕255号文件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1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6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浙价费〔2013〕255号文件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2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6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浙价费〔2013〕255号文件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2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40元。
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各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联系电话:
省勘察设计执委办报考条件咨询:4000-999-100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信息修改:
010-5905933913391621368

附件:
1. 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首次报考人员业绩登记表


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委会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12 日

附件1:
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月12日

省印发考务文件

6月16日至25日

网络报名

6月24日至26日

各市和省直组织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6月30日前

各市寄送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

7月 7日至11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网上交费

9月3日至5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9月6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7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首次报考人员填写)
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设计单位名称:(盖章)
基  本  情  况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从事设计

工作时间

 

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

 

相 关 设 计 工 作 业 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起始时间

本人所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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